人總是依循著個人主體自由意志,自覺地、獨立地作出自己的行為決定,而不為現象世界的因果規律所束縛、所限制。這一種自發性的道德勇氣,兼具了社會性與宗教性的道德觀念〈李澤厚,1990,《哲學探尋錄》〉,兩者雖然有區別,也有共同點,都是對自己的感性活動和感性存在的理性抉擇,皆表現於內在的「良知良能」心理。
慈濟人文的塑造來自於社會各階層人士。他們對於社會性道德群體的客觀要求,對個體而言,是必須履行的責任、義務與規約。宗教性道德要求,是自己選擇的終極關懷和安身立命,它是個體追求的最高價值,具有強烈的期待性與可行性;慈濟人藉由兩者相互地融會貫通超越不同的價值觀,即便是面對世俗困境同樣實踐「難忍能忍、難行能行、無怨無悔」的善行毅力,此舉,深具社會重構性是可預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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